10月10日下午,市長曾進澤主持召開十五屆市政府第94次常務會議,傳達學習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》(簡稱《海洋環境保護法》),研究部署我市貫徹落實意見。
會議指出,新修訂的《海洋環境保護法》是落實黨中央關于海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,對保護和改善海洋環境、保障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、維護國家海洋權益、建設海洋強國、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都具有重要意義。全市各級政府和有關單位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結合湛江實際和自身職責抓好《海洋環境保護法》貫徹落實,堅持陸海統籌、向海圖強,全力推進海洋綜合治理,總體改善海洋生態環境質量。
會議強調,各級政府和有關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,完善信息共享機制,健全陸海統籌的海洋生態環境治理體系,推動形成齊抓共管、各負其責的大生態環保格局。要加強控源截污,持續開展中心城區黑臭水體和入海河流治理,積極開展黑臭水體溯源排查工作,加快推進中心城區水生態治理工程建設。要加強巡查監管,強化海洋垃圾源頭管控,持續開展海洋垃圾清理工作,建立完善海洋垃圾常態化治理體系。要加強海水養殖污染防治,建立“源頭管控”加“末端治理”長效機制,加快制定高位池養殖尾水處理規范,堅決遏制破壞沙灘和污染海洋生態環境的行為。要加強宣傳引導,深入開展海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,普及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法律知識和海洋生態文明理念,積極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。
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。